(招标编号:E1200001051000511002)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宝平街道
一、招标条件
本 天津市宝坻区小站稻高标准示范区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E1200001051000511002),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 国有:8581.310000万元,招标人为 天津市潮青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天津市宝坻区小站稻高标准示范区建设项目,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输配电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土壤培肥与改良工程、数字化工程。
2.2.建设地址:宝坻区东南部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市宝坻区小站稻高标准示范区建设项目(施工)
天津市宝坻区小站稻高标准示范区建设项目,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输配电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土壤培肥与改良工程,项目建设规模2.62万亩,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要求:2021年11月10日至2022年12月31日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市宝坻区小站稻高标准示范区建设项目(施工)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副项目经理1名,应为本单位职工,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3)技术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证书,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4)项目部人员均需由投标单位出具任命书,项目部人员配置应符合建筑《2012》141号和津建筑【2018】489号文件规定,并由投标企业提供承诺书;5、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由投标单位提供投标截止前一天本单位及其法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情况的网站截图,评标委员会将于开标当 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内容是否一致,若出现存在失信被执行人情况的,将按照废标处理并留存相关查询证据。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需提供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股权关系证明文件或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中提取相关证明材料。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确认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登录政村企阳光招采平台完成项目关注:(www.zcqzc.com)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10-09 08:00:00至2021-10-14 16:00:00,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0.00元,售后不退 。
获取方法: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和被授权委托人社保证明获取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11-03 09:30:00
递交方法:纸质文件现场递交
递交地址:天津市宝坻区钰华街106号6楼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11-03 09:30:00
开标地点:天津市宝坻区钰华街106号6楼
八、其他公告内容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村企阳光招采平台上发布。
九、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天津市宝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开标鉴证部门为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