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里海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二期)启动区生态环境影响论证与保护区生态影响专题报告编制竞争性磋商公告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1-12-24 17:47:15
七里海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二期)启动区生态环境影响论证与保护区生态影响专题报告编制
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 E1200001051000077006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七里海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二期)已由天津市宁河区行政审批局以宁审批政投【2019】14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天津市宁河区兴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131355.84万元,建设规模:水系连通15公里,湿地修复1134公顷,植被恢复1231公顷,资金来源为生态专项债并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131355.84万元,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天津鸿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天津市宁河区兴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具体内容包括:水系连通15 公里,湿地修复1134 公顷,植被恢复1231公顷,同步实施监控监测、管理用房、巡护道路、标志标牌及配电线路等配套工程。本项目总投资为131355.84 万元。
2.2 项目地点:天津市宁河区
2.3 计划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后45天内提供相关报告(特殊情况以合同签订为准)。
2.4 服务内容:本次招标为七里海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二期)启动区生态环境影响论证与保护区生态影响专题报告编制,由中标单位完成对湿地类型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生态环境影响论证报告、对天津古海岸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影响专题报告。本项目估算额约35万元。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天津市相关文件的标准
3、供应商应资格能力要求:
3.1 供应商应具备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证书在有效期内;
3.2 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有环境工程、生态学等相关专业学历且为本单位职工;
3.3 供应商须提供2020 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1 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 供应商须提供 2021 年 6 月 1 日至今任意1 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5 供应商前3 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 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6 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方式
凡具备供应商资格要求的供应商须在《政村企阳光招采平台》(www.zcqzc.com)注册成功。通过政村企阳光招采平台网上关注本项目并到代理机构领取文件: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1年12月24日至2021年12月31日,每日上午8: 3O一12: 00, 下午13: 00—16: 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价600元/本,售后不退。
获取方法:鉴于目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为了有效减少人员聚集和交叉感染,保证文件获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凡符合本招标公告三、供应商资格要求的供应商,采用下列方式获取文件:将下述资料原件以彩色扫描件形式发送至代理邮箱
tjhrzx@126.com (邮件主题为:E1200001051000077006 +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应提供:(1)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合法证明资料;(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及近30 日内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或从社保网站打印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缴费证明中参保单位名称应与供应商单位名称一致);(3)磋商文件费用汇款凭证。 未在上述规定时间内(以电子邮件到达时间为准)提交合格资料的不具备获取磋商文件资格。本项目磋商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各供应商邮箱(供应商应在提交资料的电子邮件中注明联系电话及邮箱)。
账户信息:(汇款时请注明项目名称及用途)
公司名称:天津鸿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金华路支行
开户账号:02051701040006273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2年01月05日上午09:30 (北京时间)
递交方法:纸质文件递交
递交地址:天津市宁河区桥北街道运河家园底商49-50号二楼开标室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2年01月05日上午09:30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天津市宁河区桥北街道运河家园底商49-50号二楼开标室
本次招标公告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天津市宁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津市宁河区兴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于克谦(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朝阳路东段北侧
邮政编码:301500
联系人:李工
电话:022-69567873
代理机构:天津鸿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毛启波(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幸福商业广场A区705
邮政编码:301500
联系人:仇宁
电话:15822428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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