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家码头村村域内垃圾清运项目 招标公告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5-05-09 13:56:07
刘家码头村村域内垃圾清运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1200001051002663001 )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一、招标条件
本 刘家码头村村域内垃圾清运项目(招标项目编号:E1200001051002663001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筹 ,采购预算19.5万元,招标人为 天津市北辰区青光镇刘家码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竞争性磋商招标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 详见采购文件 。
2.2.建设地点: 天津市北辰区青光镇刘家码头村 。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1标段
(001) 刘家码头村村域内垃圾清运项目 ,标段内容: 刘家码头村村域内垃圾清运项目(详见采购文件) 。
2.4计划工期要求: 2025年5月至2026年3月(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
2.5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刘家码头村村域内垃圾清运项目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23 年度或 2024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B.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供应商须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
4.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供应商若为法人参与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加盖法人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参与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加盖法人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本项目 不 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投标确认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登录政村企阳光招采平台完成项目关注:(www.zcqzc.com)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5年5月12日至2025年5月16日 每日09:30-11:30,14: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获取方法:
(1)文件款转账后,请将如下报名信息: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转账记录截图、供应商联系人、联系电话及供应商邮箱,以邮件正文形式发送至fangyuanZB@163.com,待确认无误后将付款方式以邮件方式发送到供应商邮箱。
(2)邮件主题为:E1200001051002663001报名信息。
(3)采用网上领取方式进行报名的,报名时间以文件款到账时间为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5月19日下午14:00时
递交方法: 纸质文件递交
递交地址: 天津方圆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北辰区果园新村街商业局东路北仓市场三层307室)。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5年5月19日下午14:00时
开标地点: 天津方圆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北辰区果园新村街商业局东路北仓市场三层307室)。
八、其他公告内容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九、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天津市北辰区青光镇农业农村服务保障中心 ,开标鉴证部门为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津市北辰区青光镇刘家码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 址:天津市北辰区青光镇刘家码头村
联 系 人:于老师
电 话:8695379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方圆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方圆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北辰区果园新村街商业局东路北仓市场三层307室)。
联 系 人:郝老师
电 话:15522366370
电子邮件:fangyuanZB@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字)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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