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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坻区林亭口镇林十村街道辅路硬化工程招标公告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4-08-01 15:18:24

宝坻区林亭口镇林十村街道辅路硬化工程招标变更公告 2024.08.02

竞争性磋商公告

宝坻区林亭口镇林十村街道辅路硬化工程

项目编号E1200001051002106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林亭口

一、招标条件

宝坻区林亭口镇林十村街道辅路硬化工程项目编号E120000105100210600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帮扶资金50.2432万元采购人天津市宝坻区林亭口镇林亭口十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本项目位于天津市宝坻区林亭口镇林亭口十村,主要内容为宝坻区林亭口镇林十村街道辅路硬化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2建设地点:天津市宝坻区林亭口镇林亭口十村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宝坻区林亭口镇林十村街道辅路硬化工程

2.4计划工期要求:签订合同开始1个月内完工(具体内容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2.5质量标准: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磋商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5、须提供2024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新成立或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6、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需提供承诺书原件;

7、正项目经理 1 名,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具备 5 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经历,须出具社保缴费证明及任命书并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

8、如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法定代表人不能亲自参加磋商,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被授权人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的有效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社保证明承诺书。

9、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10、供应商须在《政村企阳光招采平台》上注册成功,并提供注册成功截图加盖公章;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24-08-01到2024-08-07,每日9:00-11:00,14: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市众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宝坻区燕泉大楼北2楼)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本项目采用现场报名,通过政村企阳光招采平台关注本项目后请与招标代理负责人联系报名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事宜。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售价:人民币500未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4-08-1909:30:00

2、递交方法供应商应于当日09时30分前将纸质响应文件递交至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

3、递交地址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天津市宝坻区钰华街106号2楼

六、磋商时间及地点

1、磋商时间:2024-08-19,09:30:00

2、磋商地点:天津市宝坻区钰华街106号2楼

七、其他公告内容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现场报名如下:报名时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提供有效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需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代表为授权委托人的,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需加盖公章,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被授权人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的有效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天津市宝坻区新安镇纪律检查委员会,开标鉴证部门为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宝坻区林亭口镇林亭口十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宝坻区林亭口镇林亭口十村

联系人:刘树宗

联系电话:18102123654

 

采购代理机构:天津市众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宝坻区燕泉大楼北2楼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13920996718

电子邮箱:tjzhongyangzb@163.com

十、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2024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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