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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桥河镇孙庄子村乡村振兴环境治理项目一标段环村局部沟渠环境整治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4-11-26 16:16:24

双桥河镇孙庄子村乡村振兴环境治理项目一标段环村局部沟渠环境整治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E1200001051002395001

 

一、招标条件

 

双桥河镇孙庄子村乡村振兴环境治理项目一标段环村局部沟渠环境整治工程(招标项目编号:E120000105100239500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90.72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津南区双桥河镇孙庄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规模:该项目为双桥河镇孙庄子村乡村振兴环境治理项目一标段环村局部沟渠环境整治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对村台北侧约180米长的现状排灌渠进行清淤、疏通、岸坡防护及生态绿化整治,其中重点段(约20米)陡坡沟渠改造断面拟采用钢混挡土墙,重点保障边坡稳固,一般段(约160米)采用矩形沟槽,兼顾后期淤泥方便清掏,整体两侧岸坡恢复生态绿化,展示郊野水系风格。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建设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双桥河孙庄子村

 

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双桥河镇孙庄子村乡村振兴环境治理项目一标段环村局部沟渠环境整治工程

 

该项目为双桥河镇孙庄子村乡村振兴环境治理项目一标段环村局部沟渠环境整治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对村台北侧约180米长的现状排灌渠进行清淤、疏通、岸坡防护及生态绿化整治,其中重点段(约20米)陡坡沟渠改造断面拟采用钢混挡土墙,重点保障边坡稳固,一般段(约160米)采用矩形沟槽,兼顾后期淤泥方便清掏,整体两侧岸坡恢复生态绿化,展示郊野水系风格。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4.计划工期要求:20241209日至20250228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5.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双桥河镇孙庄子村乡村振兴环境治理项目一标段环村局部沟渠环境整治工程

 

(一)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B.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01月至截止时间至少1个月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4)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二)投标人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开标活动,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若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活动,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需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由被授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证书副本,且在有效期内。(四)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五)项目部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2)技术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3)投标人应按照津建筑[2018]489号和津建筑[2012]141号或津建筑[2012]1091号文件、建办市[2021]40号)规定执行。(六)投标人须在《天津政村企阳光招采平台》(www.zcqzc.com)注册成功,并关注本项目。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确认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登录天津政村企阳光招采平台完成项目关注:(www.zcqzc.com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11-26 08:30:002024-12-02 16:00:00,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获取方法:凡有意参与且符合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单位,于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内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员居民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报名购买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12-06 09:30:00

 

递交方法:纸质文件递交。

 

递交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吾悦广场B17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12-06 09:30:00   

 

开标地点: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吾悦广场B17

 

八、其他公告内容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九、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天津市津南区双桥河镇人民政府,开标鉴证部门为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市津南区双桥河镇孙庄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双桥河镇孙庄子村

联系人:孙忠彪

联系电话:1366205752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鑫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吾悦广场B171701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8512238623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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