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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善庄村村民文化广场项目招标公告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5-07-24 17:22:17

(招标编号:E1200001051002815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北淮淀镇
一、招标条件
本 乐善庄村村民文化广场项目(招标项目编号:E120000105100281500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筹:97.673500万元、 其他:财政奖补资金350万元,招标人为 天津市宁河区北淮淀镇乐善庄村民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建筑面积为299.50平方米
2.2.建设地址:天津市宁河区北淮淀镇乐善庄村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乐善庄村村民文化广场项目
本项目占地面积为2173.45平方米,建筑面积为299.50平方米,包括建筑工程、结构工程、景观工程、绿化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建设单位所发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所示全部工程内容。
2.4.计划工期要求:2025年08月20日至2026年04月19日
2.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乐善庄村村民文化广场项目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3.3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3.4 本项目应配备:①正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应为本单位职工,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②技术负责人1名,须具备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验,须单独配置且为本单位职工,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③项目部人员配置应按照国家和津建筑〔2018〕489号《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项目部管理岗位有关工作的通知》、津建筑〔2012〕1091号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配置管理规定的实施意见》执行,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④正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还应提供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或从社保网站打印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中参保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参保单位为投标人分公司的视同为参保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参保月份至少包括投标当月或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中任意一个月。注: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需注册在本单位;所配备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投标人应按照建办市〔2021〕4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的规定执行: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原纸质注册证书作废。一级建造师应重新刻制执业印章,并使用电子证书上的注册编号。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3.5. 投标人须具备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5年01月至今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纳税零申报投标人应当按照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1)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且加盖受理章;(2)网络申报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3.6 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截止至开标时间前近三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7 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8 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未受到禁止参加各类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以招标代理机构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3.9 若为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为授权委托人参与投标,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社保证明(应提供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或从社保网站打印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中参保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参保单位为投标人分公司的视同为参保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参保月份至少包括投标当月或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中任意一个月);3.10 投标单位需提供“无关联关系承诺函”,承诺与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相关单位,未同时参与本次投标;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确认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登录政村企阳光招采平台完成项目关注:(www.zcqzc.com)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07-24 09:30:00至2025-07-31 16:30:00,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售后不退 。
获取方法:将投标人资格要求中3.1、3.9及关注页截图加盖公章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546181386@qq.com,并联系项目负责人18522821009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08-14 09:30:00
递交方法:纸质文件递交
递交地址: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街商业道幸福总部大厦8楼)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08-14 09:30:00
开标地点:天津市宁河区芦台街商业道幸福总部大厦8楼
八、其他公告内容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九、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天津市宁河区北淮淀镇人民政府, 开标鉴证部门为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市宁河区北淮淀镇乐善庄村民委员会
地址:天津市宁河区北淮淀镇乐善庄村
联系人:邢玉利
联系电话:1351297788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宁投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光明路33号(宁河区交通局11层1107)
联系人:张鹏
联系电话:18522821009
电子邮件:546181386@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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