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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海区2026年村内道路改造提升项目(第二批)招标公告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6-05-09 10:55:50

(招标编号:E1200001051003342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静海镇
一、招标条件
本 静海区2026年村内道路改造提升项目(第二批)(招标项目编号:E120000105100334200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 其他:市级补助、村镇自筹:1840.4749万元,招标人为 天津市静海区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静海区2026年村内道路改造提升项目(第二批)。涉及台头镇(胜利村:1265㎡)、子牙镇(焦庄子:2725㎡,小邀铺村:7957㎡)、王口镇(小瓦头村:35278㎡,瞿阝里村:2104㎡)、西翟庄镇(东翟庄村:50157㎡)、沿庄镇(罗家庄村:22134㎡,南张庄子村:1627㎡)、中旺镇(垛庄村:33012㎡,小齐庄村:4289㎡,十槐村:14777㎡)、大丰堆镇(于家庄村:8338㎡)、唐官屯镇(大十八户村:8647㎡,亚庄子村:7032㎡);8个乡镇共14个村庄,累计实施约199342平方米村内道路提升改造,包括主干路及胡同里巷路面硬化改造。
2.2.建设地址:天津市静海区。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8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第一标段:静海区2026年村内道路改造提升项目(第二批)
第一标段:静海区2026年村内道路改造提升项目(第二批)台头镇-胜利村:标段控制价:107943元。
002第二标段:静海区2026年村内道路改造提升项目(第二批)
第二标段:静海区2026年村内道路改造提升项目(第二批)子牙镇-焦庄子、小邀铺村:标段控制价:1037367元。
003第三标段:静海区2026年村内道路改造提升项目(第二批)
第三标段:静海区2026年村内道路改造提升项目(第二批)王口镇-小瓦头村、瞿阝里村:标段控制价:3474898元。
004第四标段:静海区2026年村内道路改造提升项目(第二批)
第四标段:静海区2026年村内道路改造提升项目(第二批)西翟庄镇-东翟庄村:标段控制价:5104626元。
005第五标段:静海区2026年村内道路改造提升项目(第二批)
第五标段:静海区2026年村内道路改造提升项目(第二批)沿庄镇-罗家庄村、南张庄子村:标段控制价:2073336元。
006第六标段:静海区2026年村内道路改造提升项目(第二批)
第六标段:静海区2026年村内道路改造提升项目(第二批)中旺镇-垛庄村、小齐庄村、 十槐村:标段控制价:4556319元。
007第七标段:静海区2026年村内道路改造提升项目(第二批)
第七标段:静海区2026年村内道路改造提升项目(第二批)大丰堆镇-于家庄村:标段控制价:702770元。
008第八标段:静海区2026年村内道路改造提升项目(第二批)
第八标段:静海区2026年村内道路改造提升项目(第二批)唐官屯镇-大十八户村、亚庄子村:标段控制价:1347490元。
2.4.计划工期要求: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10月31日
2.5.质量要求: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第一标段:静海区2026年村内道路改造提升项目(第二批)
(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二)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三)提供2025年7月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五)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六)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七)项目部人员配备: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具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应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八)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2025年7月至开标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加盖公章(缴费单位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九)投标人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投标人应按照津建筑【2018】489号和《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配置管理规定的实施意见》津建筑【2012】141号文件规定执行。
002第二标段:静海区2026年村内道路改造提升项目(第二批)
(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二)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三)提供2025年7月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五)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六)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七)项目部人员配备: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具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应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八)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2025年7月至开标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加盖公章(缴费单位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九)投标人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投标人应按照津建筑【2018】489号和《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配置管理规定的实施意见》津建筑【2012】141号文件规定执行。
003第三标段:静海区2026年村内道路改造提升项目(第二批)
(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二)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三)提供2025年7月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五)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六)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七)项目部人员配备: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具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应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2.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需具备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由投标人任命并在任命书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单独配备,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及任命书并加盖公章。(八)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2025年7月至开标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加盖公章(缴费单位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九)投标人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投标人应按照津建筑【2018】489号和《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配置管理规定的实施意见》津建筑【2012】141号文件规定执行。
004第四标段:静海区2026年村内道路改造提升项目(第二批)
(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二)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三)提供2025年7月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五)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六)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七)项目部人员配备: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具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应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2.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需具备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由投标人任命并在任命书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单独配备,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及任命书并加盖公章。(八)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2025年7月至开标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加盖公章(缴费单位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九)投标人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投标人应按照津建筑【2018】489号和《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配置管理规定的实施意见》津建筑【2012】141号文件规定执行。
005第五标段:静海区2026年村内道路改造提升项目(第二批)
(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二)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三)提供2025年7月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五)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六)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七)项目部人员配备: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具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应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2.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需具备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由投标人任命并在任命书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单独配备,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及任命书并加盖公章。(八)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2025年7月至开标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加盖公章(缴费单位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九)投标人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投标人应按照津建筑【2018】489号和《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配置管理规定的实施意见》津建筑【2012】141号文件规定执行。
006第六标段:静海区2026年村内道路改造提升项目(第二批)
(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二)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三)提供2025年7月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五)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六)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七)项目部人员配备: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具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应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2.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需具备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由投标人任命并在任命书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单独配备,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及任命书并加盖公章。(八)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2025年7月至开标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加盖公章(缴费单位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九)投标人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投标人应按照津建筑【2018】489号和《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配置管理规定的实施意见》津建筑【2012】141号文件规定执行。
007第七标段:静海区2026年村内道路改造提升项目(第二批)
(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二)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三)提供2025年7月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五)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六)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七)项目部人员配备: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具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应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八)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2025年7月至开标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加盖公章(缴费单位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九)投标人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投标人应按照津建筑【2018】489号和《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配置管理规定的实施意见》津建筑【2012】141号文件规定执行。
008第八标段:静海区2026年村内道路改造提升项目(第二批)
(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二)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三)提供2025年7月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五)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六)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七)项目部人员配备: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具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应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八)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2025年7月至开标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加盖公章(缴费单位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九)投标人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投标人应按照津建筑【2018】489号和《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配置管理规定的实施意见》津建筑【2012】141号文件规定执行。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确认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登录政村企阳光招采平台完成项目关注:(www.zcqzc.com)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05-11 09:00:00至2026-05-15 16:00:00,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
获取方法:详见其他公告内容。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06-01 09:00:00
递交方法:纸质文件递交
递交地址:天津市武清区雍阳西道108号武清区供销联社内。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06-01 09:00:00
开标地点:天津市武清区杨村镇雍阳西道108号
八、其他公告内容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1.方式一:电汇方式缴纳工本费:汇至我公司的银行账号(百信北方(天津)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红桥支行,账号:12050164590000000988,并请在汇款备注中标明:“项目编号及包号”);方式二:微信方式缴纳工本费:添加微信13622026653备注公司全称并支付文件费用,两种缴纳方式任选其一。 2.工本费汇款后,请将如下信息:授权委托书、汇款单截图,并编辑:投标人名称、投标人联系人、联系电话、投标人邮箱及开票信息以word形式发送至3124484680@qq.com并获取表格,填写表格要与邮箱发送内容保持一致,邮件主题为:xxx信息,回传表格后发送文件。 3.报名负责人联系电话:13622026653。每日9:00-11:00,14: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标段,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九、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天津市静海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开标鉴证部门为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市静海区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地址:静文路12号
联系人:庄严
联系电话:022-2894064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百信北方(天津)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西青学府工业区才智道35号海测德大厦1号楼5层C501-23室
联系人:马丽丽
联系电话:18322145332
电子邮件:3124484680@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立即登录,关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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